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水泥窑协调处置危险废物概况

一、处置机理

水泥窑协同处置是指将满足或经过预处理后满足入窑要求的固体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熟料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过程。目前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常见废物包括危险废物、生活污泥、生活垃圾、污染土壤、飞灰等。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是一种通过高温焚烧及水泥熟料矿化物烧结过程,实现危险废物毒害特性分解、降解、消除、惰性化、稳定化,同时对有用成分再利用的废物处置手段。

 

二、处置范围及途径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工艺,可涵盖约40大类危废处置需求,占2016年新版国家危废名录46大类危废种类的80%以上。除了少数几种明确的禁止处置的废物种类外,其他所有废物经过预处理工艺达到入窑要求后都可以在水泥窑中进行协同处置。

入窑废物应具有相对稳定的化学组成和物理特性,其重金属以及氯、氟、硫等有害元素的含量及投加量应满足要求。禁止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废物种类如下所示。

 

禁止方式

废物种类

水泥企业不能接收

放射性废物

爆炸物及反应性废物

未拆解的电子废物

含汞温度计、灯管等

铬渣

水泥企业可接收但不能直接入窑

未知或未经鉴定的废物

水泥窑处置危险废物主要有替代原料、替代燃料、废物处置三种途径。废物处置一般作为一种应急处理措施,或针对某种废物没有其他更合适的处理方法时才采用此措施。

 

三、处置能力

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与水泥窑工艺状况、原燃材料状况、废弃物特性等都有关系。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与废弃物特性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废物特性和形态

可投加的危险废物最大质量

可燃

与废物地位热值相关,参见附表

不可燃

液态

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10%

固态

含有机质或氰化物的细颗粒态

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15%

含有机质或氰化物的块状

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4%

不含有机质和氰化物

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15%

半固态

一般不超过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4%

附表

可燃危险废物低位热值(MJ/kg)

3

5

10

15

20

25

30

35

40

可投加的可燃危险废物质量占水泥窑熟料生产能力的百分比(%)

15

16

22

19

18

15

12

10

9

四、案例展示

  1.广灵金隅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年处置危险废物3万吨

  2.涿鹿金隅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年处置危险废物2万吨

  3. 宣化金隅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年处置危险废物1万吨

 

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发展现状

一、水泥窑协调处置项目快速增长

  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始于2000年左右,2015年之前发展缓慢,之后呈爆发式增长。

  2014年底,我国约3000家水泥企业中仅有16家获得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截至2018年2月,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环评的水泥企业超过60个。

  全国核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项目47个、总产能279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产能即将进入释放期。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各省分布如下图所示。

二、申请规模增加,抢占市场布局

  随着协同处置项目的急剧扩张,协同处置项目设计处置规模也逐步扩大。由于危险废物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特点,产生量较为集中,有效处理也相对聚集。

  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逐步通过扩大危废处理的业务范围,区域分布,提高危险废物处理能力,抢占市场布局。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发展初期多为1万吨、2万吨、3万吨的规模,目前设计处置规模达10万吨项目已经屡见不鲜。

三、跨界合作,资本力量加入

  随着国家对危险废物的重视,由于相对于投资建设危险废物专业焚烧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拥有投资低、建设周期短、处置能力大和适应性广等优势,各路资本纷纷涌入水泥窑协同处置领域。

  除传统的危废处置企业快速跑马圈地以扩大市场份额外,大量新进入者也在通过延伸产业链、并购跨界、资产注入等方式介入市场。

  比如今年1月份,环保领军企业东方园林就与台泥国际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领域实现了强强联合。

 

水泥窑协调处置危险废物当前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薄弱,缺乏统筹规划

  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较为薄弱。地方政府监管能力不足,水泥企业自身技术能力欠缺,缺乏相关的技术支撑,某些关键或特殊的预处理技术和协同处置技术未能完全掌握。而且政府对此缺乏统筹规划,容易出现区域产能过剩的现象。

二、标准缺失,装备研发不足,缺乏专业技术人员

  目前经预处理的产品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控制体系,与水泥窑协同处置配套的专业化预处理中心很少,预处理装备的研发与行业的发展不匹配。而且现有大多数的水泥企业缺少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相关政策缺乏实施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近几年虽然出台了一系列与水泥窑协同处置相关的政策标准,但仍缺乏某些实施细则。比如无预处理产物质量标准以及水泥制品环境安全控制标准,与其他处置方式间的互补协调机制等配套政策不完善等。

 

未来发展的对策建议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也是曲折的。目前我们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重视技术,加强研究

  重视技术支持,研究扩充协同处置的废物类别,对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的水泥生产进行准确预判和精确调节控制,提高水泥生产的原料和燃料替代率,扩大水泥窑对废物的容量。

二、完善标准,提高认识

  制订预处理产物质量标准、预处理技术指南和水泥制品环境安全控制标准,严格预处理和入窑处置等环节的准入门槛和管理要求,规范许可证审批工作程序。通过会议、培训、调研、工程示范等方式提高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科学认识。

三、加强政府的主导、规划、实施、监管职责

  作为一项具有一定战略性的国家技术发展方针和政策,政府的全面主导和科学规划等的履责是不能缺失的。政府应积极扶持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同时要加强审批监管,防止当前某些不够资质的水泥企业和环保企业乘机逐利。区域政府应出台规划,适当提高门槛,避免“不良资产”。

 

来源:无忧固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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